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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资料精讲7


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资料精讲7

二、企业并购会计(适用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no.20---企业合并》)

(一)企业合并概述

1、企业合并

从会计的角度: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解析】首先,企业合并导致会计主体发生变化。会计主体的变化产生于“控制权”的变化。


【注意】如果A持有B公司80%的股份,A随后再次投资取得B公司20%的股份时是否属于合并?A追加投资没有引起控制权的变化,故,A公司取得子公司少数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

其次,合并对象必须构成业务。

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一般不构成一个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企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等。

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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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0:4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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